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勘验、检查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应当个别进行;通知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需开具《询问通知书》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指定地点或到他的住所进行讯问,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移送审查起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结案监视居住;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时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逮捕逮捕后24小时内应当讯问,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时限:1、不得超过2个月;2,案件复杂,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延长、拘留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讯问,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时限:1、3日内;2、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份子可以延长至30日;4拘传时限:不得超过12小时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破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开具立案决定书立案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不予立案1、没有犯罪事实;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具有其它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审查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并给报案人《受案回执》受案制作报案笔录,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报案、控告、举报、投案、扭送、工作发现、移送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