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发放工作,确保避灾人员有食物供应、有休息地方、伤病能及时治疗;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掌握避灾人员动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避灾场所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8、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屋顶山塘、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和实时水雨情监测及洪水预测预报,督促基层组织落实水利工程保安、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和巡查员、预警员,负责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指导。(2)海涂围垦部门负责海塘等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抢险技术指导。(3)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特别是短历时强降雨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本级防指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并逐级向基层发布预警信息。(4)农林渔牧部门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渔船防台风和避风渔港安全监管,督促基层落实渔船安全责任人,指导渔船避风保安和水产养殖防台工作。(5)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和可能有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与处置,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巡查工作;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损失等情况。(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县道以上非收费公路、桥梁等巡查预警,督促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桥梁的防汛防台工作,指导基层排查乡村公路汛期安全隐患和预警工作。(7)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镇)防洪排涝的组织指导和城乡房屋规划建设管理及质量监管,负责农居房建设的监督检查,检查指导房屋防灾避险。(8)教育部门负责师生和校舍安全监管,并做好师生防灾宣传教育。(9)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基层做好旅游景点和旅游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在洪涝台影响期间,协助指导做好游客疏散保安工作。(10)民政部门负责灾情核查、救济救助等工作,指导基层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