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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黑龙江卫生计生委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由各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的无偿献血模式,进一步健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加大献血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精心组织采供血活动,增设献血网点,倡导公民无偿献血,保障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的自愿无偿献血。(二)本期规划内逐步推进血液集中化检测(含核酸检测)。结合我省“十二五”卫生规划相关要求,实现市级血液集中化检测,特别是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取消中心血库血液自行检测。本期规划内要对规模小,难以达到规范化的中心血库进行调整,于2013年撤并完毕。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集中化检测调整期间,要制定有效采供血应急预案,确保紧急临床用血和偏远地区临床用血;确保采供血工作安全平稳过渡。(三)本期规划内将完善全省血液信息网络化联网建设,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初步实现血液库存情况实时监控、高危行为献血者的屏蔽和区域间血液调配等功能,实现库存紧张时进行有效、分级预警,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各市(行署)统一重新实施规划调整采供血机构服务体系后,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设计制作辖区新一轮采供血机构定点供血分布图,并上报省卫生厅。(四)《规划》可在三至五年间,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和社会、经济、医疗用血和原料血浆的需求变化进行修订。《规划》解释权归属黑龙江省卫生厅。附件:全省血站设置名录(29所)附件:全省血站设置名录(29所)黑龙江省血液中心齐齐哈尔市中心血站牡丹江市中心血站佳木斯市中心血站大庆市中心血站鸡西市中心血站鹤岗市中心血站双鸭山市中心血站绥化市中心血站七台河市中心血站伊春市中心血站黑河市中心血站大兴安岭行署中心血站绥芬河市中心血库富锦市中心血库同江市中心血库抚远县中心血库大同中心血库虎林市中心血库密山市中心血库绥滨县中心血库宝清县中心血库饶河县中心血库嘉荫县中心血库安达市中心血库北安市中心血库嫩江县中心血库漠河县中心血库塔河县中心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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