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环境不安全报警留档日报周报测监中心需要资料月报合格施工、监理、测监中心、业主研究方案,报总监(代表)批准,指导施工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监测单位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按照一定的监测频率监测,直至地下部分拆撑回填后为止;做到结束后质量上满足设计要求,安全上做到无事故发生,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在在允许报警值内等;2.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挖令;①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②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③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④深基坑开挖后注意监测的频率和周期,以及周边和坑内的变化情况。⑤基坑开挖过程中及时掌握施工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如发现超过报警值时,及时通知设计采取有效的方法来控制,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3监测项目报警值A、工况围护结构水平位移报警值(具体见各设计文件),根据现场工况的变化进行调整。B、支撑轴力:根据每道支撑设计轴力确定,一般警戒值为80%设计允许最大值。C、管线沉降和水平位移报警值由相应的主管6部门提供。D、建筑物倾斜:允许值i<0.003E、对于测斜光滑的变化曲线,若曲线上出现明显的折点变化也应作出报警处理。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观测前检查所有的仪器设备按是否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导线测量和水准测量网、站及测回路线的建立情况并加以复核;监理机构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全体监理人员参与的监管机构,抓好监测监管与协调工作,确保基坑施工安全要求。督促监测单位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做好监测点预埋,日常监测及监测编报工作,做好现场施工安全指导;一旦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要求监测单位及时汇报,便于现场采取应急预案及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要时督促监测单位增加监测点及监测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