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旅游到某地,有些人会随手在名胜古迹上刻上”到此一游”的字样,殊不知这一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要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么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此时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在校园生活中,与法同行,就从遵守校规校纪先做起。不说脏话谎话、抄袭作弊,不打架斗殴、恶意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等等,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尊重他人,爱惜自己。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同学们,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弘扬社会正气”.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觉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区分善恶,运用智慧与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胆地与不良风气斗争,为推动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做出自己的贡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