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电动摩托车生产准入现场考核补充规定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款Р 设计开发能力应具备开发电动摩托车电动机、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的相关条件(如人员、模型、抄数设备)等(发动机不适用)。Р 六、第45、46条款Р 有关强制性检验设备还应满足电动摩托车检验要求。Р序号Р项目Р标准Р常用设备、Р要求Р仪器名称Р1Р电动机过载性能Р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Р转速表Р自备Р电机性能测试系统或底盘测功机Р温度计Р2Р绝缘性能Р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Р电压表Р自备Р电流表Р变阻箱Р兆欧表Р恒温恒湿试验箱Р3Р能量消耗РGB/T 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РGB/T 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РGB/T 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Р底盘测功机Р自备Р蓄电池性能测试系统Р测速装置Р精密电度表Р4Р防水试验Р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Р喷头Р自备Р流量计Р 七、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Р 1.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特约销售和维修人员等)、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和零部件(如电池)回收Р途径、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Р 2.由销售商配套电池的,将销售商的管理纳入企业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范围,企业应提供技术资料向客户明示废旧电池的处置要求。售后服务中应包括使用说明书、充电、日常维护保养、废旧电池的明确合理的处置方式,以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分布说明、服务承诺等。Р 3.维修服务、备件提供应当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应当建立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对车辆质量信息进行管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