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要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直到交工后两年为止。⑵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卡,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2、回访组织本工程回访将由公司总经理的授权人带队,公司总工室、经营科长、生产技术科长、质管科长参加。工程回访结束后,部门应集中回访人员意见,写出回访报告,报送公司质管科主管领导,对于在工程回访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应立即制订纠正措施并尽快维修。二、保修承诺在保修期,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包括回访时发现的和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马上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诊断”,查找“病因”、“病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定期复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备案。如果保修期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业主要求,本公司应积极配合业主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1、保修期限和范围⑴保修范围对于本工程,我公司作为总承包将对整个工程进行保修。⑵保修期限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⑦其它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及纳入总包管理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在保修范围内。2、维修程序⑴维修任务的确定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问题填入维修任务书,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⑵落实维修计划经审批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登记单,由生产计划部门发给维修人员,要确定完成的日期,并备底保存。⑶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回生产部门,并填写维修登记单送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并报送公司质管科备案。3、保修记录对于回访及维修,我公司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生产部门保存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