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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三 司法警察庭审保障实务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犯,不得擅离岗位;人犯因体力不支在法庭上站立不稳时,押解法警可以要求审判长及时给予指示;庭审使用扩音设备时,要随时注意调整人犯所用话筒的角度和高度,使音响效果保持最佳状态。Р庭审时对人犯一般不使用戒具,为了保障安全和审判秩序,确有必要使用戒具时,需经审判长同意,但对少年犯庭审时-律不准使用戒具。Р男司法警察不准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和带首饰;女司法警察不准留披肩发、涂口红、染指甲、戴耳环、挂项链等首饰。Р庭审中,不得有喝茶、吸烟、看书报杂志、他人说笑、吵闹等妨碍押解和审判工作的行为;取坐姿时,不得跷腿、打磕睡;不得用压低帽檐、戴目镜、带口罩等方式避让镜头(特殊需要除外)和其他有损法警形象的行为;司法警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催促合议庭缩短庭审时间。Р庭审结束后,将人犯还押到临时羁押室时要办好登记手续。Р3、大型审判活动的押解Р为扩大审判效果,配合法制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各地对一些死刑犯、重犯、要犯采取大型审判活动方式。大型审判活动的押解也是法庭押解,是目前一项常采用的、工作量最大的一种押解。Р由于大型审判活动的规模和场所不同,故对这种押解方式有以下特殊的要求:Р(1)宣判前应对宣判活动的场所,进行实地勘察,对人犯关押处所、车辆进出路线、押解行走路线、人犯上下场的路线、被告人站立位置,以及外围警戒哨位,都应一一进行查看,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条件,做到因地制宜,周密布置,需要有关方面协助,如借用公安力量警戒的,应及时提出要求。Р(2)适时召开协调会,明确分工及协同计划,做好思想动员。Р(3)根据人犯数量、宣判批次、上场的秩序等情况确定押解警力,将被押解人犯进行人员分工,明确到人,做到定人定位,按宣判大会要求排列入场、退场次序,必要时可以组织实施演习,对人犯站立的位置做上标记。Р(4)提押前,押解法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着装、腰带、武器、警械、警容风纪及有关提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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