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的制度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的组织平台,探索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同的科技管理机制;依托产业体系的综合试验站,探索农业科技研发、集成、转化紧密衔接、快速落地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依托各级农业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培训,探索不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培训台账,建立培训档案,确保资金使用高效、规范。 (三)注重培训工作宣传,扩大培训的影响力。各级培训机构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反映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县农业局将及时上报和推广各地开展培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扩大影响,推动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部门要根据培训进展情况和实际需求,争取相关部门的更多支持,不断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四)严格程序,确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基地。要在现有培训承担机构的基础上,尽快确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承担机构,做为今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成员培训的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成员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要精心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程序,公开公正,认真筛选。既可以以具有培训场所和良好培训设施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确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基地,也可以充分利用农广校、农业职业技术院校等现有资源,确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基地。 二0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