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现阶段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体系。在实践中这些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农地纠纷的解决但各种方式的弊端也凸显。据调查,“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已经占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的35.2%,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中的11.8%案件无适用法律依据,有的案件甚至不能解决。”[8]这说明,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依然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困境。四、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一)明晰产权,改善土地市场环境产权明晰,是顺利实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的前提。权利存在的价值不是权力本身的合法性,而是权力主体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权利所代表利益的合法独立占有。明确界定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主体及其享有的财产权利,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改变农地所有权归属的概念化和虚置;规定具体细则,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防止基层政府组织的不当干预,创造一个统一规范的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场所;以健全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运行;营造“自愿、规范、有序、依法”的市场交易环境,有益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对土地流转收益的再次分配,实现资源有效利用,促进土地价值的发挥。(二)加强村民委员会职责的履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村民进行管理、教育、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肩负着发展农村的职责。村民委员会应多加省察自身,摆正位置,承担起发展农村经济的职责;积极解决农村问题,依法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对土地流转的不必要干预;增强服务意识,为土地流转提供市场信息,协调各主体的流转行为,加强流转案例备案;建立土地市场流转价格参考机制,解决土地流转价格不规范问题;加大资金注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生产与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内部环境;积极维护农民的权益,通过法律宣传与教育,增进农民对国家法律与政策了解,强化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维权意识;挖掘促成基层民主的有利因子,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