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附加设计调整系数表》。3.8专项设计调整系数是对专项设计服务复杂程度进行调整的系数,详见附表四《专项设计调整系数表》。同时承担多项专项设计服务时,其设计费为各专项设计费的累加。3.6?建筑单体中采取复用设计的,每个复用单体按照单体建筑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每个复用单体按照单体建筑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3.7?建筑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其他说明4.1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详见附表七?《建筑工程各阶段工作量参考比例表》4.2境外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4.3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实施方案设计?10份,初步设计?10份,施工图设计?10份。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其他设计服务成果份数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建筑设计中需要购买标准设计图的,由发包人自行购买。4.4设计人拥有建筑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发包人支付全部建筑设计费用后拥有建筑设计成果的本项目使用权,不得将其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项目。4.5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4.6本收费标准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负责解释。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二、附表附表一: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计费额收费基价20011.850027.4100050.83000136.05000214.78000327.010000400.020000742.5400001380.7600001984.9800002567.71000003135.42000005830.540000010842.5注:计费额>4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2.7%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