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开展以来,我们以蔬菜为重点产品,以蔬菜生产企业、生产基地为重点单位,开展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础上的集中整治,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加大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对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二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蔬菜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农产品基地和县城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进行了处理。开展了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检查了二十道沟村、沿江村等县城蔬菜基地农药使用情况;强化市场管理,加大追查追溯工作力度,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无论地产蔬菜还是外埠蔬菜,一律实行市场准入,全面控制不合格产品的进入。同时,继续加强农产品地环境监管,为农产品提供无公害化生产环境;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生产规程、和生产纪录,使之达到认证标准,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在检查中很多种植企业缺乏生产记录、管理制度不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四、对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进行了自查。在全县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业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培训,特别是加强了禁限用农药有关知识的培训,做到县不漏村,村不漏户,确保法规要求和强制性标准进村入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了宣传。在培训中我们重点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使用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