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因受援人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终止法律援助?受援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要求违法提供服务的。?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依法为申请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受援条件省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 6.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办理地点:刚察县司法局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0-8653148(法律援助中心)监督电话:0970-8652085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州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承办人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做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对不符合援助通知书有异议的,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五日内,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复查。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的1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查有效不提供法律援助复查无效?指派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