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六.其他约定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甲方审核、甲方认可、甲方同意等诸多事项,均需由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认可。2.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创造性名称、概念及标识及任何文字、图形资料,在甲方付清策划费用前归乙方所有。付清后,甲方拥有所有创作的版权。在不影响甲方形象及利益的前提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后,乙方可在非项目推广渠道使用(即公司简介、广告评比参选及乙方宣传自身的宣传资料)。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期限、销售期限及后期服务期限。本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和主合同项下服务条款为乙方最终服务内容。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5.乙方以提交文字成果报告、参加相关定期或不定期沟通会议、现场参与指导组织各种营销策划及现场销售工作等方式完成本合同之约定工作,并按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及时提交各阶段工作报告。6.乙方在合同期间定期与甲方开沟通会议(月度例会、周例会等)共同商讨项目有关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参加定期沟通例会中,乙方工作小组核心成员必须参加。7.乙方根据现场销售人员的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本着高效和高质的原则分阶段每月向甲方提交销售分析报告,供甲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8.合同中乙方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权限不得转让。9.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力。10.乙方另行制作的附件,必须形成分项文字资料或影像资料,并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给甲方。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