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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应如何定位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17KB

文档介绍
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人民已经不再满足于衣食住行质量的提高,更要求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方面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因此,政府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将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在过去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充当“全能政府”,在这种全能化模式下,政府在对经济和社会的超强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优越性,对保证集中社会资源办大事,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而管的事,又没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是转变政府的管理思维,政府必须从“全能型”转向“有限型”,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从管制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并从社会服务的控制者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实现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的转变,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趋势。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彻底抛弃过去传统的人治思想,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真正从传统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现代法治管理思想转变。实现封闭型政府向公开型政府转变。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是单一的公共事务治理主体,政府往往采用直接的、微观的方式来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主要运用的就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手段来进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要求政府给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而不再是行政管理。所以以人民的利益为首任,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信息公开,以适应现代社会开放型发展的客观需要。政府职能定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政府职能定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调整政府的职能。所以,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现实与理论都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职能定位,必须符合社会现实,符合我国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要求,要符合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要符合我国社会自主管理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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