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群、胶东半岛城镇群、中原城镇群、关中城镇群、成都城镇群、武汉城镇群、长株潭城镇群和海峡西岸城镇群等。 4.全国生态保护重要性综合特征通过综合评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确定全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空间分布。通过综合评估水土流失敏感性、沙漠化敏感性、冻融侵蚀敏感性、石漠化敏感性,确定全国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布。综合全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形成全国生态保护重要性空间分布格局(附图4)。全国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为343.6万平方公里,较重要区面积为204.6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国土面积的35.8%与21.3%。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较重要区总面积为548.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7.1%,提供了全国水源涵养总量的82.6%,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然栖息地总面积的75.9%,土壤保持总量的88.3%,固沙总量的64.3%。三、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1.分区方法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开展全国生态功能区划。(1)按照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和所具有的主导服务功能类型,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为生态调节、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3大类。(2)在生态功能大类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划分9个生态功能类型。生态调节功能包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5个类型;产品提供功能包括农产品和林产品提供2个类型;人居保障功能包括人口和经济密集的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2个类型。(3)根据生态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以及生态系统类型的空间分异特征、地形差异、土地利用的组合,划分生态功能区。 2.区划方案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包括生态功能区242个,其中生态调节功能区148个、产品提供功能区63个,人居保障功能区31个。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体系见表1,区划方案见附1和附图5。四、生态功能区类型及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