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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利家居装饰建材城市场管理规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否则市场管理部门将没收违规物品。第四十二条:为维护市场的整体外观,市场内禁止在外墙面安装衣架晾晒衣物。违规安装的市场管理部将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采取停止服务、强制拆除等措施以保障市场外观的统一。第十章广告管理第四十三条: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立,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户外广告(含公共房屋外墙、屋顶和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空间的广告)由市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业主有偿使用。第四十五条:设立店面招牌应维护市场整体形象和外墙美观,并将制作方案报市场管理部同意,不得损害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相邻权,未经市场管理部书面批准,不得占用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空间。第四十六条:未经市场管理部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者擅自制作、悬挂广告招牌的,市场管理部有权要求限期恢复原状。拒不恢复原状或者无法恢复原状的,市场管理部门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全部租赁物,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第十一章交通停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对收费停车场市场管理部门委派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管理,有偿使用停车位,车主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市场管理部门不承担车辆的保险理赔责任。第四十八条:所有车辆进入市场须服从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定行驶和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公共交通秩序和阻塞消防通道。违者将采取锁车、拖车、收取违约金等处理措施以保障市场的交通秩序。第四十九条:停车后,车主须关好车门、车窗,将防盗系统调至警戒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如有丢失,车主自负。第五十条:非机动车辆自行锁好,在物业区域内固定停放处停放,长期不使用则及时予以处理,停放超过3个月且未使用的车辆市场管理部门将不再通知按废弃物予以处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一条:本管理规约凡与国家法令、政府政策相抵触的,均以国家法令、政府政策为准。第五十二条:本管理规约执行权、修改权及解释权均属于万利家居装饰建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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