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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位全称、地址和邮政编码,详细填写抽样人员或部门有关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11.抽样人签名必须要2人以上,不可代签。12.被抽样单位签名(盖章):是指抽样单填好后由被抽样单位签名确认,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印章,方能生效。如被抽样单位无法加盖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经手人签字并加按指模。被抽样者系个人的,由被抽样个人签字并加按指模。13.检验机构(盖章):如果抽样单位和检验机构是不同单位,应当进行样品交接。检验机构在确认样品封存完好,样品与抽样单一致后接收样品。14.抽样单填写要求:抽样单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保证一式四联记录内容清楚可见,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或符号、数字;抽样单内容需要更改时,只能划改,不得涂改、粘贴,且只能在抽样单第一联进行更改,第二联至第四联(如有时)相应修改内容应当为复写。在抽样现场进行的更改,应当经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签字人双方签字或被抽样单位盖章确认;抽样单事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附加受检单位的确认记录;抽样单不得留白,必填项内容不得空缺,非必填项栏目空白应当填上“—”表示。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告知书()化检告〔〕号(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者/进口代理商):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经销;£生产;£进口代理)的(样品名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书见附件。请收到此告知书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本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接到本告知书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抽检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传真或寄送文本)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接受复检申请的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检的决定。组织抽检部门: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公章)年月日检验结果确认回执本告知书已于年月日收到。接收人签字: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样品生产、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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