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区级以上(含区级)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课改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3、在2009年第八届大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证书的(须为第一作者),可按发表论文作为参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一;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或兼做少先队活动的,其工作量和业绩可一并纳入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4、根据《关于2005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辽人社发[2005]106号)文件规定: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对于2010年后取得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中级合格证书》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继续予以认可。)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及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4、对推荐人选的学历等信息,各学校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推荐。5、所有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均要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进行证书验证并进行截图打印;对不属于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范围的证书,申报时要提供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6、报评的论文、著作是指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著述,增刊或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不按正式发表论文对待。论文期刊信息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页,本人论文信息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