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22页。肀在下面的说明中斯密申述他的看法:“虽然一个商人的铺子中的全部货物没有必要放在他自己的消费品储存中,但这些货物可(27)以放在旁人的消费品储存中,这些旁人可以用从其他款项中取得的收入经常为这个商人补偿他的货物的价值,连同它的利润,而不致侵蚀这个商人和这些旁人的资本。”芆亚当·斯密:“国富论”,卷二,第22页。薆这里,斯密创设了关于社会流动资本的再生产和运动的一些基本范畴。固定和流动资本,私人和社会资本,私人和社会收入,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这些是作为广泛性的范畴被提出来了,但它们的现实的、客观的相互关系一部分是被指示出来了,但一部分却沉没在斯密分析中的主观的和理论的矛盾里面。重农学派理论中的扼要、谨严和清楚的图式被分解为一堆杂乱的概念和关系,这些概念和关系,初看起来,好象是一团糟。但斯密对社会再生产过程较魁奈理解得更为深刻,更为近代化,更能抓住关键,我们已经可以从他所理解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内部看出新的关系来了,不过象密吉尔良哥在大理石没有雕刻出来的奴隶一样,这些关系还仅仅是在萌芽中而已。螀这是斯密对这问题所给的唯一说明。但同时,他从另一角度——从价值的分析——研究这个问题。这个较重农学派迈进一步的理论本身——一切劳动具有创造价值的基本属性的理论;补偿工资的有偿劳动和创造剩余价值的无偿劳动之间的严格的资本主义区别;以及最后,剩余价值严格地分割为利润和地租两个主要范畴——这一切较重农学派分析进步的地方导致斯密得出这样一个奇怪的命题:每一商品的价格包括工资、加利润、加地租,或者用马克思的缩写,包括V+m。结果,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总额,从价格而论,可以完全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工资和剩余价值。这里,资本这一范畴突然消失了:社会不生产别的,只生产所得,只生产为社会全部消费的消费品。没有资本的再生产成为一个不可解之谜。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总的说来,较重农学派大大地后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