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之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发现本协议各方表决结果不同则监票人、计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各方协商一致再次投票,如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所持表决权应全部计为弃权票。本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第三十六个月届满后终止。声明、保证及承诺各方相互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5.1其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2其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时不存在违反当时任何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或任何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不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合约、其他承诺或文件。5.3其将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密除非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或向其法律顾问对本协议进行咨询,各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严格保密。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对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之法律义务的,其他各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8.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不再适用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约束力。8.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权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项9.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9.2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协议各方以书面方式作出。协议文本及效力本协议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公司保管以备申报或备案时使用。(以下无正文,次页为协议各方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