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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3014-2008《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2)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06KB

文档介绍
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应采取硅油隔离措施),其量程应当为正常使用压力的一倍以上,并应有标定的最大使用压力安全线及有效期检验标志、铅封。压力表的校验期不应超过六个月。 6.2.8流量表流量表的耐压等级、材质、耐腐蚀性等指标应符合氯气使用要求,且安装位置符合使用要求。 6.2.9单向阀(逆止阀) 单向阀(逆止阀)耐压等级、材质、耐腐蚀性等指标应符合氯气使用要求,且安装位置符合工艺要求。 6.2.10温度计温度计的使用及安装位置应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7液氯使用的操作人员 7.1专业资格要求液氯用户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2其他条件 7.2.1年龄满18周岁。 7.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氯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氯气作业对心、肺、呼吸道功能要求较严格)。 7.2.3符合氯气工种作业特点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液氯使用过程中的泄漏应急处理 8.1液氯气瓶泄漏时,不应向瓶体喷水,抢修人员在戴好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漏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8.2瓶阀密封填料函泄漏时,应查压紧螺帽是否松动或拧紧压紧螺帽;瓶阀出口泄漏时,应查瓶阀是否关紧或关紧瓶阀,或用铜六角螺帽封闭瓶阀口。 8.3瓶体泄漏点为孔洞时,可使用堵漏器材(如竹签、木塞、止漏器等)处理,并注意对堵漏器材紧固,防止脱落。处理无效时,应迅速将泄漏气瓶浸没于备有足够体积的烧碱或石灰水溶液吸收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控制吸收液温度不高于45℃、pH不小于7,防止吸收液失效分解。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液氯使用单位应设置的安全标志(校对:苏立智责任编辑:竹勋)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发布提出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院研究所批准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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