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监护人。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3、一把手总负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总负责人和总指挥,按照事故发生的类型规定第一责任人,所有教职员工必须参与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应时刻保证一支由值班人员、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校医、部分教职员工组成的应急队伍。4、信息及时、准确报送。报告责任主体: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区教育局应急办,同时根据情况分别报110、120、122。报告程序:学校应按照属地管理、系统管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事件的有关情况。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教育局应急办报告,遇有重大事故的,应做到即发即报。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事故处置情况应每隔2小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遇有重大事故的应实时汇报。事故处置完毕后,调查处置报告应于48小时内报区教育局。5、其他注意事项。一旦发现不良分子侵入学校,发现情况的任何教职员工都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尽可能做好应急处理。利用课堂、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宣传有关应急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在防范非法侵入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首要的一条是首先保护生命安全,尤其是学生的生命安全。应急处理过程中应掌握的原则是便周旋,边报警。五、责任与奖惩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上报,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也应及时上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团山小学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