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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教师谈话记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长春市第十八中学治理“三乱”教师谈话记录时间年月日谈话地点谈话负责人被约谈话教师工作岗位包保负责人学校针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行为,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及要求,严禁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人人争做廉洁、严格自律、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教师。    学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教师乱办班,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严禁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禁止任何教师乱收费,禁止任何教师以任何借口乱收学生任何费用,不得干搭车收费、加码收费等违规行为;禁止任何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乱给学生征订或发放任何违规教辅资料。    要求全体教师做到以下三点:    1、不在任何时间举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参与有偿家教等。    2、不参与从事任何形式或变相的乱收费行为。凡出现乱收费行为,一律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纪律责任。    3、用好学校在新华书店征订的学生用教科书和教辅资料,不乱给学生发放或订购联系任何违规教辅资料。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文件内容,熟悉纪律要求和违纪惩处有关规定,能够严格遵守,并对治理“三乱”工作做出以下承诺:(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自愿承担年度考核不合格、减发绩效和不享受学校评优评先等处分;一经查处,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可以作为承诺内容。)承诺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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