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至2011年1月29日,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地方公路、汽车维修站场等城乡结合部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排除卫生死角,查漏补缺,全面改善基层交通环境。(三)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理成果,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交通环境迎接春节。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细化职责,加快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把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摆在突出位置,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的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二)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当地政府治理办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和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共同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三)加强引导督查,及时整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要加强督查,推进工作落实,成立督查小组,按任务要求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四)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形成长效。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应着力构建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保障机制。要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以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治理工作中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交通环境综合治理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