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芯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6。3.4.9起重吊钩组不允许采用滑轮罩与轭板一体式结构,吊钩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0051.1-2010中的规定。3.4.10卷筒宜采用无缝钢管加工或钢板卷制。3.4.11滑轮宜采用轧制滑轮,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凹槽的措施。3.4.12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风罩除外),电动机绕组绝缘结构的热分级应不低于H级,电动机的工作制应不低于GB755-2008中规定的S3,负载持续率应不低于40%,每小时起动次数应达到240次。四、标准中涉及到任何专利情况本标准未涉及到任何专利。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目前CD电动葫芦产品科技含量低,利润率仅有10%左右,且国家不允许用于冶金环境,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投入市场后利润率定在20~30%,会有很好的经济效益。鉴于国家强制改造的政治环境,YH电动葫芦投入市场,得到了使用厂家的欢迎,国家质检总局的认可,因此会有很好的社会效益。由于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各项保护功能齐全,可有效解决工人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且该电动葫芦在控制方面采用摇控或非跟随式手柄控制,使工人可远离被吊炽热金属,因而大大改善了工人的操作环境。六、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比分析及采用情况本标准没有采用国际标准。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未查到同类国际、国外标准。本标准水平为国内领先水平。七、标准在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属于“起重机械”标准体系。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无重大分歧。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建议本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河南省地方标准。十、标准的贯彻与实施意见与建议建议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实施。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标准起草工作组20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