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性、便捷性等特征,为公民提供了更为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使得网络监督和举报信息可以最快速度传递、反馈、互动。三是网络监督产生的舆论压力更大,对相关部门处理这类事件在时间、质量上的要求更高。如果反应不及时或处理不好,其负面效应便会在网络上放大,给工作带来被动。这在无形之中又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处理、应对这类事情的压力、动力和能力。四是网民身份虚拟、风险小。传统的反腐手段往往需要检举人与被检举人面对面对质,这便会造成诸多不便,更有些上级官员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消息后,便调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利封杀信息,甚至对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种种担忧都会挫伤民众检举腐败行为的积极性。网络以其匿名性解决了民众的心理负担。坐在家中,打开电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便可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检举不法腐败行为,不必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这也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网络反腐的弊端一是网上信息存在虚假性。由于网络匿名性的特点,使得某些不法分子随意散发虚假、恶意信息,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损害他人权益二是具有盲目性。由于并不是每个网民都具有很高的辨别能力,使得一些信息经传播后,易被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所误解,做出一些盲目过激的行为。即使他们并没恶意,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扰乱。三是侵犯他人隐私。泛滥的“人肉搜索”便是一个例子。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腐的作用,但它对被当事人身份、背景等一系列个人信息的曝光,有可能演变成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四是非主流。关于网络反腐的新闻虽炒得沸沸扬扬,但它始终是一种民间的反腐手段,并没有收到宪法的明文规定和保护,在一些经济落后、通讯不发达的地方也无法普及。因此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五是网络反腐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目前在我国,对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频道、论坛贴吧、博客等网络反腐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