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把民族团结工作放在全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方针,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文明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增强职工的团结意识。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单位未发生任何有关民族不团结的事情。积极开展教育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真正创建了一个和谐、团结的单位。 一、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增强全体职工“讲团结、创文明”的意识。近年来,我们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常年讲、常年抓的一件大事。为了树立教育单位的良好形象,我校内抓素质,外树形象,要求全体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态度和蔼,严防生硬,做到文明教书,使全体职工树立“团结是和谐的基石”的思想。另外,我们积极组织职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让全体职工深刻领会到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的重要性。 二、领导重视,身体力行,形成全校师生共同参与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构建和谐家园,我们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学校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全责。由副校长具体负责民族团结争创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责任连带。我们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创建、文明保持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做到民族团结活动深入每位师生内心。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人,严格执行文明建设指导规则,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经自查,我单位符合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条件,现申请予以检查! 沙湾县大泉乡中心校西泉分校2013年1月沙湾县大泉乡中心校西泉分校关于申请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单位的报告 沙湾县大泉乡中心校西泉分校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