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意愿征集表编号:产权人信息房屋地址房产证登记权利人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房地产证号(宗地号)建筑面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本人(单位)同意申请将上述房产纳入宝安区西乡河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进行拆除重建,并申报纳入深圳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2、对于上述房产,本人(单位)委托深圳市西乡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方单位名称)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3、本人(单位)承诺本委托书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真实有效。委托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一、本委托书仅为房地产权利人同意申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材料,并不代表本小区已成为城市更新单元、或已具备进行城市更新的条件,相关许可以政府批件为准。二、本委托书用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河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工作,不作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确认文件。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应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确认。三、本委托书一式叁份。?附:1、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3、产权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房地产证号码及建筑面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