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违反其职责,导致乙方无法实施原入驻创业团队的计划和目标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乙方需提前10天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4.本合同规定的入驻期满,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5.乙方在入驻协议期满后,其入驻项目仍未成熟,尚不能转化成果或难以实现商业化的,可向甲方申请延长入驻期,经甲方批准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入驻协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视情收回乙方在孵化期内享受的房租减免等优惠措施: a.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b.不符合本合同第所列的条件; c.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d.经考核,甲方认定乙方项目进展与拟定计划差距较大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e.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情况严重的。四、违约责任1、双方应全面认真的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五、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安徽皖江云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