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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网络安全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43KB

文档介绍
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的安全播出相关单位,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1.2应急程序及处置措施1.2.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紧急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切措施,启动所有应急备用设施保证中央和省重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1.2.2在广播电视播出出现突发紧急情况时,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授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负责向公众告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紧急情况下的报警信息、参数变化、接收方式及其他重要信息。1.2.3当发生危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人生安全的不可抗拒事件时,本着先保人,后保设备,在保证人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安全播出。1.2.4在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按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及时启用各种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按规定调整节目播出安排,发布国家紧急报警信息,确保广播电视宣传畅通。1.2.5在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按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及时启用相应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按规定调整节目播出安排,发布紧急报警信息,确保紧急状态区域内广播电视的播出与覆盖。2、应急保障2.1资源及技术保障2.1.1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机构应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的广播电视资源配置情况,要派专人进行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统计和评估,利用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手段保证各个相关资源的有效利用。2.1.2网络中心应配备专业的线路维护巡检人员和专用车辆及抢修工具、仪器,定时定点巡检各段光缆线路。2.1.3安全播出指挥部成员、播出单位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人员等作为特殊岗位人员,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必须手机24小时开机。2.1.4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机构的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确保调度指挥渠道畅通。2.1.5播出单位因人事变动、故障的原因需要变更电话或传真号码时,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报告安全播出指挥部。2.1.6安全播出指挥部应指配专用的车辆、通讯等工具,以便应急调度指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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