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再一次的自查自纠和深入整改。通过近一阶段的初步自查,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不平衡、特色亮点不突出、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等问题依然突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督察组反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方案》的统一部署,特别是对标其中各项关键指标,找问题、找差距,明举措,强责任,确保此项专项整治和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取得双优。从具体工作来讲,一要全面建立问题台账。对标国省最优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查问题、查进度、查效果、查群众满意度,通过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目标。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二要突出破解难点问题。要对标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放权方面,要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方面,要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监管方面,要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服务方面,要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要结合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加快推进物流企业和运输企业资源整合、物流产业体系建设、登记交易职能整合、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等具体事项,用营商环境的持续提升,赢得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五、综合施策,构建良好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良好社会秩序的基石,目前,普遍意义上的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由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构成。2017年底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位列141名,在全省各地市中仅排到第八位,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发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