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旗仪式等宣传阵地或集会,向学生传授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提高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在每周四的“校园之声广播”中开辟“法制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的法律启蒙,培养自护意识,养成守法习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3.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印发“家教信息”等途径在家长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使父母做好孩子的表率,监护孩子遵纪守法。(三)多措并举,确保学生“零”流失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学校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全体师生、家长明确“普九”意义,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 2.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奖惩制度。将学生巩固率与班级考核紧密结合,与课堂素质大赛紧密结合,严禁教师拒绝后进生入学或赶后进生出校,否则在评优、晋级时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及时了解情况,做好动员工作。对未按时入学的学生,学校要求教师及时上门进行家访,了解其原因,并做好入学动员工作。 4.坚持帮扶计划,落实济困助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党员结对帮扶,学校捐助,为他们能继续上学提供保障。 5.加强学籍管理。按时上报《学籍月报表》,认真履行学生转出转入、休学手续,防止学生辍学。要认真贯彻落实教科局下发的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五、考核与奖惩1.将学校“三零”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失误的责任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对不执行制度、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违法乱纪事件师生,视其情节大小,参照《五三小学教师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