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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优质蔬菜质量控制措施模板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农产品专用标识,建立生产质量信誉户等措施,增强优质蔬菜生产者的质量意识,通过流动抽检方式对不符合无公害优质蔬菜质量标准的产品,取消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Р第八章组织措施Р第三十条基地产销工作在涪陵区无公害农产品管理领导小组和涪陵区农业局的领导、协调、区果办的指导下,具体由涪陵区华盛蔬菜专业合作社和镇农服中心组织实施,埇桥区人民政府实施基地生产的监控。Р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全镇村级技术服务和监测网络体系,确定专人负责生产技术服条工作和完成镇、村级监督,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要及时上报区级监测站,以便汇总上报宿州市级测站。Р第三十二条根据宿州市农业局和涪陵区政府提出的贯彻实施意见和区农业局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加强基地范围内无公害产品知识《宿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强化无公害优质蔬菜生产技术的培训普及推广,每年组织四次以上集中培训,并印发相关的技术资料,做到技术统一、物资统一。Р第三十三条在基地所在村、社张贴《宿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发放《无公害优质蔬菜知识手册》做到每户一册,使基地《宿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普遍树立广大优质蔬菜生产者的无公害品意识和生产责任意识,使其掌握无公害产品生产技术,生产出合格的无公害优质蔬菜产品。Р第三十四条引进无公害优质蔬菜产业化开发的“龙头”企业,提高基地无公害优质蔬菜产业化组织制度,建立“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机制,开拓无公害优质蔬菜生产专业化市场,在城区各大超市主要农贸市场设立无公害优质蔬菜经销摊位或专柜。Р第九章附则Р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照(GB18406.2—2001)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宿州市无公害产品质量标准和宿州市无公害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总则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本质量控制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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