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第124、126、147条。2009.5.8颁布;2009.8.1起实施。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检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3年。《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第58条。2003.4.17发布;2003.6.1起施行。锅炉用安全阀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检验一次。《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第146条规定锅炉上的安全阀应按制造厂的要求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检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05条。1997.2.14发布。1996.8.19发布;1997.1.1起施行。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装设在锅炉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出具检验报告,加铅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2004年6月23日颁布;2004.9.23起实施《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09条1997.2.14发布。爆破片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限速器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件第2.11条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11.1.9测量温度的仪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14条。1997.2.14发布。液位计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