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各分包商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商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商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各分包商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证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总包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5)成品、半成品保护。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应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商即组织人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 2.3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