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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表演艺术类部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实习单位占70%,学校指导教师占30%。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成绩评定不合格者,暂缓取得毕业证书。7.3考核组织1.顶岗实习考核应由学校组织,学校、实习单位共同实施。2.学校应与顶岗实习单位共同建立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3.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在业务、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予以评定;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汇报以及提交的实习报告、实习项目的完成质量进行成绩评定。8实习管理8.1管理制度1.职业院校要建立健全顶岡实习的管理制度,要明确管理顶岗实习的工作机构,并与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2.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3.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职业院校应当根据其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购买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等险种。8.2过程记录1.学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2.学生实习过程应有书面记录,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日记,记录毎日实习内容、实习情况、心得体会等内容。3.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实>」过程中的专业知识技能进步情况、综合表现情况,实>」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等。8.3实习总结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按规定向所在学校提交填写完整的顶岗实习手册,所有资料归档保存。2.指导老师在实习结束后应做好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总结评价与交流。3.学校应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汇总和专业总结,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交流,使学校及时调整表演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学校和实习单位人才供需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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