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日内,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在60日内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1日内复核,同意调查终结的报总队负责人,不同意的退回;总队负责人1日内审核,同意调查终结的报分管局长,不同意的退回。依法应当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的,在审批决定后24小时内移送。不予行政处罚分管局长2日内审批,同意案件调查终结的交办案人执行,不符合调查终结条件的案件退回;其中重大、复杂案件在5日内组织集体讨论审批后交办案人执行。办案人在5日内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相对人。总队负责人按照领导交办负责集体讨论的组织工作。办案人听取陈述和申辩,并在10日内对陈述和申辩内容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按调查终结的审批程序进行复核和审核。重大处罚相对人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总队负责人在10内组织听证并写出听证报告,报分管局长。没有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办案人5日内依法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分管局长1日内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审批。从立案之日起60日,最长为90日必须作出处理决定,不包括检验、鉴定时间。办案人在批准后7日内依法制作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相对人,重大案件同时在3日内交局法规处履行备案手续。相对人自行履行。相对人既不履行又不复议,也不诉讼。相对人进行复议或诉讼。办案人5日内结案并交总队办公室;档案保管人应在5日内归档。办案人在相对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审批程序同调查终结报告。收到法院受理单5日结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对人后满4个月没有诉讼结果的,予以结案,其诉讼结果另行归档。分管局长1日内审批。办案人在批准后3日内告知相对人行政机关对其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和听证结论。并在之后2日内依法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办案人在3日内依法制作不予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在5日内结案归档。需要证据先行登记,依法进行。流程见附件1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进行。流程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