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内容考核评判标准分值实际得分一、搬迁对象精准落实情况搬迁对象符合政策规定和要求,逐户签订“一申请两协议”,建立一户一档台账。10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住房面积符合政策标准,工程质量达标,建房成本合理。10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四制”落实到位,有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施工进度达到预定目标要求,工程完工率100%并验收合格。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满足入住需求。5三、搬迁入住情况搬迁入住率达100%。10四、脱贫措施落实和脱贫效果情况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服务区安置的,每户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中心村安置的,扶贫项目和产业实现全覆盖,群众收入显著增长;建立一户一档登记台账。35五、旧房拆除情况已搬迁农户按政策规定兑现奖励、拆除旧房率达100%。10考核内容考核评判标准分值实际得分六、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资金管理符合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要求,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5七、组织领导情况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时、有力,易地扶贫搬迁“一把手”工程落实到位,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力,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旬报告、月调度、季督查”运行管理机制和督查机制落实到位。4八、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制落实到位。绘制有易地扶贫搬迁分布图和进度图,挂图作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领导到单位到干部到搬迁户;落实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3九、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库,信息录入及时、准确。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3综合考核得分100备注: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2.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分值扣减标准根据情况在每次考核前由考核组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