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9.5要求按以下内容报价:人员经费、督导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项目管理经费、税金等其它费用。9.6、心理咨询工作人员薪酬应依照《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引》有关规定,人员薪酬经费应占项目经费60%以上。9.7服务活动经费应符合《中山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规范指引》有关规定,不少于项目经费的10%。9.8供应商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社工服务要求,充分考虑本项目因素后,在保证咨询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进行合理报价。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四章《供应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第四章《供应商须知》重点说明,如果有不一致,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项号内容一、说明11.2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总工会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1.4采购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业务大厅电话:0760-89817337;传真:0760-89817367。二、招标文件39.1答疑会或现场勘察:不举行。三、投标文件的编制412.8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512.9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每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12.10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17.1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2.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方式提交,同时满足下列规定:(1)收款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账号: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供银行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3)注明项目编号。3.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818.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9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2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