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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劳工法简要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通知书,以防止工作地点的活动对雇员构成即时的危险。雇主如未能遵从通知书的规定,即属犯罪,可分别处以罚款港币200,000元和500,000元,以及监禁长至12个月。《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制定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就意外的预防、防火措施、工作地点的环境控制、工作地点的卫生、急救事宜以及雇主及雇员该如何进行体力处理操作等订定一些基本的规定。规例的主要条文包括: 预防意外 作业装置须在设计和制造上合乎安全,并须有妥善保养,而危险部分须设有有效防护; 工作地点的危险地方须以栅栏安全围封。 防火措施 在工作地点内,要展示逃生路线,而所有出口须有照明的「出口」标志; 走火通道须畅通无阻; 确保所有出路门均能从工作地点内轻易开启或没有锁上; 工作地点必须具备适当及足够的消防设施。 工作环境 工作地点须保持清洁、充足的照明及空气流通; 楼面要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卫生设备 工作地点须设有足够的厕所及清洗设施;饮用水要充足。 急救设施 工作地点须设有适当及足够的急救设施,并指派雇员负责急救设施。 人力搬运 考虑雇员从事人力搬运时的潜在危险,并作出评估及加以检讨; 对从事人力搬运的雇员,提供适当的训练及其它需要的防护措施。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608章) 《最低工资条例》确立法定最低工资制度,目的是在防止工资过低、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维持本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等重要考虑中,取得适当平衡。法定最低工资是设定工资下限,保障基层雇员。法定最低工资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由2013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每小时28元调整至每小时30元。就雇主备存雇员的总工作时数纪录的金额上限,亦由2013年5月1日起,由每月11,500元修订为每月12,300元。法定最低工资以时薪为单位,基本原则是雇员在任何工资期的工资,按他的总工作时数以平均计算,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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