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塘中心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制度校园足球互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特色项目发展,特质定本办法:1.鼓励班主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凡是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依据学校考核评论办法,将班级成绩纳入班主任工作阳光体育活动成果考核评价当中。2.鼓励班主任积极支持学校足球队的建设工作,校级以上(含校级)足球比赛中荣获前三名,依据学校考核评价办法,对提供队员的班主任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3.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学校足球活动,凡是能独立承担校级足球队训练工作,长期坚持认真的体育老师,学校将依据《学校体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及时发放相关待遇,保证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校园足球机构人员待遇:教练员:5000元/月(教学任务与课余训练);裁判员:校级联赛50元/场;通讯员:校级平台推送5元/篇,区级平台推送10元/篇,市及以上平台推送20元/篇;专项教师:训练一次计2课时。4.凡是在上级足球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体育教师,学校将依据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5.凡是在足球活动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在评现工作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