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和规定,帮助其完善管理,引导企业树立品牌经营意识,加强科学管理,统一质量标准,参与订单农业,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列入范围内的龙头企业实行“直通车”服务,凡需要工商办理手续、提供服务的一律优先解决。(四)加大融资范围和力度,切实解决企业资金难题。继续落实好省、市政府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登记试点工作政策,积极开展股权出资和出质登记服务,合理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做好外埠省市商业银行来十堰入驻的登记注册等一切服务工作;支持、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点支持发来自展一批够条件、有实力、讲诚信的小额贷款企业,根据企业融资需要及时办理相关出资和出质登记,在融资问题上努力做到“既抓大也帮小”,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因资金不足而带来的经营难题,帮助市场主体走出资金困境,搞活经营,拉动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五)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资转化效益。一是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完善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加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竞争,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力度,努力实现第三产业吸引外资的跨越式发展。二是实行科学的土地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向土地资源相对宽松的地区转移,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土地利用和管理体系,减少土地对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制约,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本报告市场主体统计口径: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自然人出资在50%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2、?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在50%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3、?外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