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矿泉水销售协议详细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可。(e).甲方可在乙方提供产品保质期提前60天向乙方提出退货申请,经检验属实,乙方将收回甲方提供的产品,并补充相应数量合格产品给甲方,否则不予与退换。2.结算方式(a).首次结算按铺货日期(即2015年10月1日)起,三个月后即(2015年12月31日)按甲方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自此以后,均按月结算,直至合约结束。(b).乙方可按结算货款为甲方开具发票。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1.本产品执行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瓶零售价规定为元。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a).甲方保证以不低于乙方规定的零售价格(经乙方同意的打折促销除外),可定期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提高双方知名度。3.如未经和乙方协商,甲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产品,但可在甲方体系下酒店销售。4.甲方对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发布方式具有建议权,但最终确定权属于乙方。5.地区性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六.其他1.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经销商未售出的产品,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按进货量的(比例)退、换货。2.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法令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生效及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本协议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3、本协议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律。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2015年10月1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