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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及通知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分层次有计划的开展培训工作,并把教师在公共安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观摩课、优质课、论文等荣誉作为职务评聘的条件之一。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配备必要的教学资源是开展安全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必要条件。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编写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小学6册,初中2册,高中1册),是河南省中小学公共安全课程教学使用课本,学校各年级要配备不低于一个教学班的学生用书,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教育读本供师生借阅,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用书、教学光盘、安全教育挂图等课程资源。相关教育材料使用学校公用经费统一购买,不得增加学生负担。各地中小学校不得购买和使用未经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定的安全教育读本或学习资料。3、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定期举办安全教育教学观摩、研讨等交流活动,提高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各级教研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公共安全教育教研室(教研组),有专人负责安全教育教研工作。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列入课题研究规划,并保证经费开支。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校本研究,积极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并作为督导学校和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评价重点应注重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情况、资源配置和师资配备等。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把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学校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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