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职称及电话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并明确现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及电话。(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现场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3)乙方现场代表按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取得联系时,乙方现场代表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甲方损失。(4)乙方如需更换现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甲方可要求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乙方现场代表。18.甲方的工作(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根据主合同,甲方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乙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设计院、业主审查通过以及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乙方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3)关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甲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