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期间,师生有义务、有责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厂家报告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学校负责小组24小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在疫情发生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大面积安全事故时,师生和终端消费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报告。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故。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制度。师生有责任、有义务向学校报告突发事故隐患,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学校不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七、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将事故的等级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大安全事故。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号产品,保留隔离并做好特别标识,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等待厂家召回。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疫情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市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八、责任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严格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记录编号: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工序:事故记录:。事故处理记录:。记录人:(签名)记录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