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 5 、添置设备。公司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 顾客发现少量(5 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部门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 5 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 ,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当地政府及质监局报告, 同时立即启动公司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由总经理负责救援指挥。总经理应当机立断, 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按照预备方案, 各就各位, 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 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 并拨打“ 120 ”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 、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未售出食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 办公室具体安排, 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顾客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 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 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 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 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四、事故责任追究。 1 、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 、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 、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