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党建得到根本加强。各级党委首先要明确,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重要政治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深刻领会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国企党建问题上不能含糊,也不能有模糊认识。必须把抓好国企党建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企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这样,才能落实好政治责任,做到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国企党建,国企党委(党组)担负着主体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就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聚精会神抓研究谋划、抓部署推动、抓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其他党员领导人员都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形成抓党建的合力。还要着力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确保国企健康发展。促进国企党建责任落实,关键要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要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把党的建设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衔接起来,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起钩来。要高扬问责追责利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该诫勉的要诫勉,该组织调整的要调整,该纪律处分的要处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国企党建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我们就能开创国企党建新局面,推动国企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4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