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故对已获资助金的在校学生,发现其不符合条件需要取消或降低等级资助的,还需对收回资助资金和怎么收回进行明确。(三)进一步严格审查把关,审查程序更加透明清楚。学工处对申请的奖、助学金学生应严格、认真审核把关,评定理由与评定等级要基本一致,申报材料要详实清楚。评定后,确需提高、降低资助等级甚至取消的,必须注明调整原因,并且也要进行公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7]8号文件要求,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所有申报、调整、取消奖助学金过程和理由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并及时入档。(四)采取措施,尽量做到综合平衡。如学工处根据各区队上报的贫困生情况,在给各区队指标下达时,留有少数指标,再根据各区队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在全院范围内统筹评定,尽量做到同在学院学习按家庭条件一视同仁评定,避免出现条件一样或是更差,评定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还要特别注意对“一般困难生”的认定,往往“谁是或谁不是”很难把握和认定,由于指标的限制,家庭情况差不多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资助。(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学生更加了解奖国家奖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防止少数学生为减轻家庭负担或者追求消费而虚报、伪报或是自己也不十分了解家庭实际经济收入情况下乱报。特别是审计过程中学生提出来的问题和建议,如果能够解决的一定要尽快解决;如果不能够解决的,一定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五、附表:湖南警察学院2012年度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情况统计表 学院现有在校生数享受学院奖学金人次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人次享受奖学金、助学金调查人数及调查百分比未享受奖学金、助学金调查人数及调查百分比